改革导向

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"人才为先、质量为要、中国特色、国际影响"的价值导向,在继承前三轮评估经验的基础上,对指标体系、评估方法及结果发布方式进行了重大改进。

一、强化"五个引导",建立学科评价体系的"中国标准"

1. 坚持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

构建"培养过程质量""在校生质量""毕业生质量"三维度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,引导高校从培养过程投入、学生获得感到毕业后经济社会贡献、职业发展状况全程关注人才培养质量。首次在全国范围大规模开展"学生调查"和"雇主调查"。

2. 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

构建"代表性骨干教师"和"师资队伍结构"相结合的师资队伍评价方法,摒弃仅"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"(俗称"数帽子")的片面做法。特别规定教师成果按"产权单位"认定、不随人移,抑制"抢帽子"等人才无序流动。

3. 改革学术论文评价方法

  • 淡化论文数量,强化论文质量,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发表论文总数。
  • 量化指标与代表作相结合,在统计"中国版高被引论文数"基础上,更注重对各学科"代表性论文"进行同行评议。
  • 强化中国期刊作用,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(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)。

4. 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评价

首次单独设置"社会服务贡献"指标,通过同行专家评价综合考察社会服务贡献总体情况和代表性案例,通过开放性典型案例评价,克服"一把尺"评价的弊端。

5. 强化分类评估

在第三轮基础上细化分类:人文、社科分别设置指标体系,农科、医科、理工、管理、艺术、建筑、体育分别设置指标体系(共 9 套),同时每个学科分别设置指标权重(共 95 套权重)。

二、突出"五大创新",建立学科评估方法的"中国模式"

1. 主观与客观评价相结合

在采纳定量数据基础上,邀请同行专家对毕业生发展质量、社会服务贡献等指标进行主观评价,并面向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大规模问卷调查,克服单纯依据公共数据评价的片面性。

2. "归属度"成果认定方法

跨学科成果依据内涵归属按比例拆分到若干学科,但比例之和不超 100%,既避免同一成果随意多用,也为交叉学科研究成果的客观评价提供依据。

3. 绑定参评方法

同一学科门类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须同时申请参评或均不参评(仅有"硕士二级"授权的一级学科除外),有效避免材料拼凑,引导优化化学科布局。

4. 全过程严格审慎的核查方法

通过数据标准检查、证明材料核查、公共数据比对、重复数据筛查、重点数据抽查和信息网上公示等 6 项举措,对参评材料进行全面、严格、交错审核,确保数据真实可靠。

5. 国际同行评价方法

首次在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机械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6 个学科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参与声誉调查,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评估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