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学科评估
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(简称"学位中心")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《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,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的整体水平评估。
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、服务性评估项目,2002 年首次开展,截至 2017 年已完成四轮。
第四轮学科评估概况
第四轮学科评估于 2016 年 4 月启动,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:
- 参评原则:自愿申请、免费参评
- 评价方式: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
- 数据获取:公共数据与单位填报相结合
- 结果呈现:分档方式公布
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了诸多创新。
分档规则
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按"学科整体水平得分"的位次百分位,将前 70% 的学科分为 9 档公布。具体分档规则如下:
| 档位 | 位次百分位区间 |
|---|---|
| A+ | 前 2%(或前 2 名) |
| A | 2%~5%(不含 2%,下同) |
| A- | 5%~10% |
| B+ | 10%~20% |
| B | 20%~30% |
| B- | 30%~40% |
| C+ | 40%~50% |
| C | 50%~60% |
| C- | 60%~70% |
评估目的
公布评估结果旨在:
- 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、促进学科内涵建设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
- 为学生选报学科、专业提供参考
- 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