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学科评估

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(简称"学位中心")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《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,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的整体水平评估。

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、服务性评估项目,2002 年首次开展,截至 2017 年已完成四轮。

第四轮学科评估概况

第四轮学科评估于 2016 年 4 月启动,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:

  • 参评原则:自愿申请、免费参评
  • 评价方式: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
  • 数据获取:公共数据与单位填报相结合
  • 结果呈现:分档方式公布

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了诸多创新。

分档规则

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按"学科整体水平得分"的位次百分位,将前 70% 的学科分为 9 档公布。具体分档规则如下:

档位位次百分位区间
A+前 2%(或前 2 名)
A2%~5%(不含 2%,下同)
A-5%~10%
B+10%~20%
B20%~30%
B-30%~40%
C+40%~50%
C50%~60%
C-60%~70%

评估目的

公布评估结果旨在:

  • 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、促进学科内涵建设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
  • 为学生选报学科、专业提供参考
  • 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